科網定律

此刻世上最值錢的企業,電訊依然佔一席位。即使近幾年,以Google為首的新經濟科網股,不管如何發力急追,若以市值計,它們還得排在AT&T和Vodafone之後。

不過,姑勿論電訊老店、網絡電話公司、還是社群網站,它們所賴以維生的,過去現在也一樣,就是人類的溝通需要。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溝通的需要。

曾幾何時,有人發明了Metcalfe’sLaw這麼一條定律(即思哲時常掛口邊的Networkeffect),用以解釋網絡產品「消費人數增加,產生的效用隨之增加」的原理。根據這定律,可以推論,中移動的價值,理應較電盈高;Facebook的價值,比Friendster又要高。

不過,早有人發現,過於簡化的Metcalfe’sLaw,忽視了擴充網絡的成本。簡言之,就是某個網絡,到了指定用戶人數時,呈現飽和,每多一名用戶,非但不會增值,反會減低整體的價值。

以上的情況,在互聯網上,似乎比電話網絡更快呈現。舉實例,我們的ICQ和MSN,那些永遠不打招呼的「聯絡人」,若囤積太多,或會降低整體的使用經驗;還有垃圾電郵和電腦病毒,久不久主動來侵,煞是討厭。畢竟,除了那些推銷電話,固網電話基本上不會主動騷擾人。

結論是Networkeffect也有極限,社群網站或其他電訊產品,盲目拚命增加新用戶,或許物極必反。但當然,既然技術的分野,能導致科網產品ARPU(AverageRewardPerUser)的高低,自然,每名新增用戶的成本,也能憑藉技術控制。最簡單,你有幾個免費電郵,誰的anti-spam做得最好,誰的Networkeffect極限也就最闊,前景也必然相對好。

2007年11月13日刊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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