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本利:和黃成也電訊 敗也電訊(轉貼)

滙豐銀行及和記黃埔是香港的老牌企業,歷史超過 130年。兩間公司在上世紀 90年代都積極拓展香港以外的業務,股價節節上升,每年投資回報超過 30%。但兩間公司的海外投資最終都慘淡收場,要繼續依賴香港的業務,才能夠保持盈利。

和記洋行創辦於 1860年,而黃埔船塢則在 1863年成立。 1969年,和記收購黃埔船塢;到 1978年兩間公司正式合併成和記黃埔(和黃)。一年後,李嘉誠控制的長實成功收購滙豐銀行持有的和黃股權。 1981年 1月,李氏開始出任和黃董事局主席。

李氏入主和黃後,大力發展地產業務,將旗下的船塢和貨倉地皮用作發展住宅物業,賺得豐厚利潤。 1985年,李氏透過和黃成功收購置地持有的 35%港燈股權;之後將港燈的電廠用地發展住宅物業,為集團賺得數以百億元計的收入。除了發展地產業務外,和黃亦積極發展港口、電訊、零售、能源及其他基建業務,以及積極拓展海外及內地市場。

1986年時,和黃集團的稅後溢利是 22億元,香港業務經營溢利是 14億元,佔集團溢利 64%。到 1997年,集團的溢利上升至 123億元,香港業務的經營溢利是 52億元,比重降至約 42%。和黃經典之作自然是在 1993年以 84億元購入英國電訊公司 Orange的股權,在 1999年以 1,180億元出售,賺取過千億元的利潤。當年和黃集團的溢利是 1,179億元,香港業務的經營溢利是 63億元,只佔集團整體利潤的 5%。

和黃錄得過千億元利潤,股價大幅颷升至超過 150元,大股東和公司高層好不威風。當時特區政府未經公開競投,將數碼港土地批給李嘉誠的兒子李澤楷,惹來公眾及其他地產商的不滿。李氏不時向傳媒表示,香港投資環境太政治化,故決定擱置投資計劃,甚至不排除減少在港的投資。又說本地業務佔和黃集團的比重很低(單指 1999年),港燈對集團的貢獻十分有限。李氏的言論,很明顯是暗示和黃所賺的利潤,不是靠壟斷香港市場賺得來,而是靠眼光獨到,大部分是在香港以外賺回來的。

自此之後,和黃果然大舉投資海外市場,以過千億元投得歐洲多個國家的 3G電訊牌照,又再投入過千億元興建網絡。當科網泡沫爆破後,不少電訊公司負債纍纍,對 3G前景不敢樂觀時,和黃又人棄我取,不斷以高價購入合作伙伴的股權,令集團的負債節節上升,從 1999年約 1,000億元,上升至現在超過 3,000億元。

自 2002年起,和黃在 3G業務方面錄得巨額虧損(未計利息及稅項),至今總數接近 1,600億元,早已把之前出售 Orange的利潤輸清。 2004及 2005年兩個財政年度,更錄得每日平均虧損 1億元的紀錄。和黃要不斷出售其他業務,或者將電訊業務重組又重組,去套現和製造特殊溢利,用來填補 3G業務的虧損。

自 2001年起,過去十年,和黃十分依賴香港業務所賺得的經營溢利,去支撐着整個集團。香港業務佔集團溢利的比重,不時超過 60%,甚至超過 100%(因未扣利息支出及稅項)。和黃實要感激全港市民和企業,承擔高昂的電費、碼頭處理費、樓價、租金和超市價格,去幫助和黃解決 3G投資失誤所產生的財務問題。

雖然和黃的溢利已下跌至 1997年的水平,每年只得百多億元,股價從高位下挫六成,回到 1996年的水平;但集團的董事總經理,卻依然可以每年收取過億元的酬金。這對公司小股東及香港人又是否公平呢?

(按:本文內容參考馮邦彥《香港英資財團》)

林本利

對「林本利:和黃成也電訊 敗也電訊(轉貼)」的一則回應

  1. “但集團的董事總經理,卻依然可以每年收取過億元的酬金。這對公司小股東及香港人又是否公平呢?" ??

    You have no idea how much efforts the Board and Snr Management have put to sustain the Group and for more, to ensure tremendours growth of the retail and ports operations spanning over some 50 countries, and the efforts put to commit to turn its 3G operations back to break-even at least.

    These 董事總經理 well deserve a good pay for their skills, capabilities and ins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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